岳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 12 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1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李 挚
2024年12月1日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9月30日公布《岳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2020年6月17日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本决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