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跨地区医保咨询
来信人: 张玲慧
来信时间: 2026-07-02 10:07:00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丈夫开始是在岳阳工作的,所以医保个账在岳阳市市本级下。开始我们在岳阳市中心医院产检时,是可以走医保共济的。

最近几个月,我老公的工作转到了长沙,由长沙那边交社保,岳阳这边的社保就停了。然后我们在岳阳市中心医院,就发现没有办法继续使用医保共济了。

请问这个情况,我们是需要把岳阳市的医保个账,先转到长沙,再进行医保共济使用么?还是无法再跨地区使用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6-07-09 16:28:5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跨地区医保咨询”的来信已收悉,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因您丈夫的岳阳医保已经停保,需要将岳阳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现参保地(长沙),重新绑定共济关系后即可使用。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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