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读书入学
来信人: 陈铮
来信时间: 2025-11-26 09:21:05
内容:

去年岳阳市颁发的购房政策第 十六条、放宽购房入学条件。凡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的购房人,其子女可享受房产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对教育资源相对欠缺的商品住房小区,教育部门应明确其所属学区,解决入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

想咨询一下,购买非住宅是指商铺么?购买商铺可以凭合同就读所在片区的学校么?这个有落实到位么?如可以,还需要什么条件,需不需要入网格等。盼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岳阳楼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 2025-11-28 09:55:4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向楼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楼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政策,监护人购买商铺,也可以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详细信息您可以关注岳阳楼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基础教育股(0730-8870853)。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11月27日16:13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岳阳楼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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