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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农村宅基地对岳阳市区商品房首套房认定的影响 |
来信人: | 陈亮 |
来信时间: | 2025-06-08 12:41:09 |
内容: | 咨询事项:农村宅基地对岳阳市区商品房首套房认定的影响
政策依据:岳阳市房地产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措施》(2025年1月22日印发)第四条
具体情况说明:
1.本人名下在临湘市坦渡镇拥有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无贷款记录)
2.现拟在岳阳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房
具体咨询内容:
1.该农村宅基地是否会影响在岳阳市区购买商品房的首套房资格认定?
2.根据现行政策,农村宅基地是否纳入个人/家庭住房套数统计范围?
3.如可能影响认定,是否需要提前办理宅基地权属证明等材料?
4.临湘市坦渡镇是否属于本次政策中住房套数统计的行政区域范围?
补充说明:
希望明确政策执行细则,以便依法合规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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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5-06-12 11:21:08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操作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八条首套房及二套房核定规定:“2.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岳阳市内还有一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您在临湘有一套宅基地,需按二套房政策办理。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 202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