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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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摆摊政策 |
来信人: | 胡广 |
来信时间: | 2025-03-22 08:03:33 |
内容: | 尊敬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您好!我是一名有意向在本市开展小型摆摊经营活动的市民。近期,我注意到政府为了活跃市场经济,支持创业就业,对摆摊经营的政策有所放宽。为了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细节,我希望能通过此信件向您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目前本市对于摆摊经营的具体政策是怎样的!是否有哪些区域或时间段是特别开放给摆摊者的?(岳阳楼区旭元路321号) 在摆摊经营过程中,有哪些法律法规需要遵守,以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回复,您的解答将对我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极大的帮助。如果需要我提供更多信息或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请随时告知。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此致 敬礼 [胡广] [15200313252] [20025年03月22日]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25-03-28 11:11:0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摆摊政策》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3月24日,我局属市城管执法支队站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充分考虑市民便利和摊贩经营需要,大队报请上级同意后,对茶场菜市场周边采取弹性化管理措施,即8:30—17:00为严控时段,禁止摆摊设点;其余时间为疏导时段,允许在不占用消防通道及人行盲道等情况下文明经营。同时指出,若在禁止时段经营,会对周边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干扰周边市民的居住和出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希望您理解。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附件:现场图片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