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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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城市道路两侧空地租赁 |
来信人: | 潘镇华 |
来信时间: | 2025-03-01 21:33:31 |
内容: | 你好,我想在城市道路两侧空地租赁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我该如何申请空地租赁和租赁费用以及租赁起步年限是多久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25-03-25 16:43:06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城市道路两侧空地租赁》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道路两侧的空地,基本为产权单位退让空间(有自属产权)和人行道,主要用于行人通行及市民休闲活动的场所,目前没有可出租的空地;若有,亦需经过自规部门审批同意。考虑到安全和市容市貌等因素,目前道路两侧空地不适宜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