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城市道路两侧空地租赁
来信人: 潘镇华
来信时间: 2025-03-01 21:33:31
内容:

  你好,我想在城市道路两侧空地租赁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我该如何申请空地租赁和租赁费用以及租赁起步年限是多久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25-03-25 16:43:06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城市道路两侧空地租赁》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道路两侧的空地,基本为产权单位退让空间(有自属产权)和人行道,主要用于行人通行及市民休闲活动的场所,目前没有可出租的空地;若有,亦需经过自规部门审批同意。考虑到安全和市容市貌等因素,目前道路两侧空地不适宜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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