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鹦鹉个人饲养问题
来信人: xww
来信时间: 2025-02-07 14:59:15
内容:

  请问,岳阳市内能不能饲养合法购买的、带标识的、小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金太阳鹦鹉(学名:太阳锥尾鹦鹉),今年河南那边有开放金太阳鹦鹉,带标识卡的,如果想从那边正规养殖场购买当做宠物饲养的话,是允许的吗?只是个人当做宠物饲养。

  麻烦告知下这两种是否可以个人当做宠物饲养,前面咨询过小太阳鹦鹉饲养问题,市长信箱的答复是正规途径购买,带有标识卡,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可以饲养,后续打电话林业局咨询,回复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能饲养。所以到底是可以还是不可以呢?

  然后今年开放的金太阳,是否正规途径购买,带有标识卡,就可以个人饲养了呢?

  最后,麻烦告知下,正规途径购买,带有标识卡的鹦鹉,有哪几种是个人可以合法饲养的。

  非常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林业局
回复时间: 2025-02-13 11:04:59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鹦鹉个人饲养的问题》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规定,对我国没有野外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密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岳阳不是试点城市。在养殖户自愿前提下,可对确属人工繁育的、来源合法的上述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凭标识销售、运输。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的,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公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加载专用标识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密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作为宠物饲养,无需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

  岳阳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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