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5-03

岳阳市金融办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金融办2017-07-18 11:39
浏览量:1|| | ||

李波委员:

您在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民间投资公司监管的建议》收悉后,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了调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民间投融资市场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民间投融资市场蓬勃发展,各类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大量涌现,据工商部门统计,目前在我市工商注册的“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共有834家,其中非融资性担保公司196家、投资公司233家、投资管理公司227家、投资咨询公司178家。

此类机构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的资金需求,对支持小微企业创业起步、促进地域民营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除经前置审批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少量地方小微金融机构外,其他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基本处于无前置审批、无行业标准、无准入门槛、无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四无”状态,工商部门只能作为一般工商企业登记,加之监管机制不完善,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跟不上,导致部分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超正常利率、超地域开展业务等现象,有的甚至出现非法集资、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风险隐患。

截止目前,全市共立案侦办24起“民间投融资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共9.8亿元,涉及群众约5591人。其中,在侦案件12起,移送检察院4起,另有8起已在法院起诉。

二、关于进一步防范民间投融资市场风险的措施

面对当前我市民间投融资市场风险不断显现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高规格的岳阳市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1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我办,明确了“属地管理、政府主导、一线把关”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和管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政府金融办、工商、公安、检察、法院、人民银行、银监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要求从工作机制、监测预警、宣传教育、处置善后、维护稳定等各个环节,都要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了专项检查。近年来,重点针对“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明确重点对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进行清理整顿;对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无场地经营的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全市共强制变更91家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其中有11家变更经营范围退出了投融资服务行业);规范整改了117家机构的经营行为;注销了73家机构;对126家查无住所的机构,进行监管锁定,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对由192名外省市人员作为股东参与设立的民间投融资公司进行重点清理,对违规经营行为予以了强制整改。

(二)加大了风险预警力度。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单位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长期开展风险排查,重点是针对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及时掌握情况,预测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对群众举报和风险排查发现的涉嫌非法吸存或非法集资案件,不等待观望,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打早打小”,做到处置一个、打击一批、教育一片,增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特别是千方百计的做好已发案件的受害人的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群体事件。对于涉及非法集资的风险隐患和问题线索,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单位均及时向市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信息,便于统一协调指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妥善处置,维护我市经济和社会秩序。

(三)实行了两个“暂停”。 即:全市暂停设立和注销任何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暂停已注册登记的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股权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等事项的变更。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数量,防止经营责任者发生变化逃避法律责任和债务。去年年底,工商部门已取消了“暂停各类事项变更”,可以注销、变更机构各类事项,但仍可继续追究相关机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规范了民间投融资广告宣传。2014年以来,市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停止了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宣传广告的发布;市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清理整顿了车载电视、电梯电视、网络、户外电子显示屏和户外广告牌等民间投融资宣传广告。特别是对虚假宣传、恶意欺骗或误导市民的广告,坚决予以取缔和规范。市处非办每年都组织在全市辖区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去年的排查清理活动期间,市中心城区共撤销和更换了75家机构的店堂广告,收缴各种投融资类广告宣传册5400多份,撤除街道广告宣传牌27块。全市共查处发布非法集资融资广告和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案件6起,罚款2.5万元。

(五)加强了正面宣传。组织大规模的防非处非宣传教育报道,做到了宣传持续时间长、内容丰富、覆盖面广。一是在市区20条公交线路200台公交车上,利用车载电视、车辆手扶吊环宣传标语(每辆车约20个吊环)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在岳阳电视台新闻频道不固定时间播放时长30秒的宣传教育警示片和防非滚动字幕;三是在岳阳日报、长江信息报、洞庭之声等报刊,以答记者问、教育知识和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四是在步步高、康星百货、火车站、天伦金三角等市区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资料;五是利用市区各银行网点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资料,在营业大厅摆放宣传手册等;六是通过电信、移动、联通客户端,发放处非公益短信40万条;七是制作发放了处非公益宣传海报5000份、知识手册1700份、宣传册子27000份,均下发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县(市)区,要求在公众场所和营业网点张贴上墙、向客户发放。

通过一系列正面宣传活动的开展,让一些拟通过非法集资牟取暴利的机构从“不敢骗”到“不能骗”,让人民群众从“不能投(资)”到“不愿投(资)”,为我市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关于民间投融资机构的清理和规范,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将在我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12个月内,依据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依照新设机构标准坚持“从严审核、成熟一家、备案一家”,重新予以登记备案;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备案审核并由相关部门责令其停办业务并逐步退出市场。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17年6月1日

承办责任人:白锁铭

承  办  人:李岳辉   联系电话:  0730-8880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