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部分地方“十年禁渔”监管不严。2024年3月暗查发现,岳阳市岳阳县部分河段均存在电鱼,锚鱼,以及地笼网、丝网、拖网捕鱼等情况。岳阳市君山区、华容县在洞庭湖沿岸禁钓区内有违法垂钓行为。岳阳市华容县团洲乡湖东生态鱼产销专业合作社用洞庭湖刀鱼、棍子鱼、翘嘴鱼制作风干鱼,对外大量销售。
二、整改目标
加强对长江“十年禁渔”落实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电鱼、锚鱼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禁捕水域的地笼网、丝网、拖网等非法捕捞渔具;持续强化垂钓行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加工禁捕水域非法渔获物等行为。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每年组织2次执法人员培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理论水平、增强法纪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2.严打电鱼、锚鱼等违法行为。组织相关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巡查频次,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时段和重点区域管控,关键水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组织交叉巡查执法,采取暗查暗访等方式,依法从重处罚电鱼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3.全面开展清网行动。组织相关县市区对禁捕水域定期开展“地毯式”排查清理,持续清理地笼网、丝网、拖网等网具,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收缴的渔具公开集中销毁。
4.持续整治违规垂钓。组织相关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力度,严查使用视频、遥控船等辅助设备垂钓;严查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严厉打击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等活体水生生物(含泥鳅)饵料垂钓。
5.举一反三抓整改。全市加强禁捕水域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公布一批违法捕捞、违规垂钓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加大禁渔执法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6.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对华容县团洲乡湖东生态鱼产销专业合作社用洞庭湖刀鱼、棍子鱼、翘嘴鱼制作风干鱼,对外大量销售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培训。聚焦渔政执法、调查取证、行刑衔接、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2024年3月至今,市农业农村局共组织开展培训活动5次,增强队伍法纪意识,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开展岳阳市农业执法队伍及协巡、辅助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整顿年活动的通知》,通过廉政会、培训班观看警示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组织开展队伍作风建设整顿行动。2024年约谈渔政执法人员74人次,纪律处分渔政执法人员2人,开除、劝退巡护人员(护渔员)3人。三是推进东洞庭湖综合执法改革。为改变东洞庭湖执法部门多、执法力量不集中、执法效果不佳的“九龙治水”的局面,岳阳县组建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1月23日省政府对涉湖8个部门308项行政处罚权进行集中赋权,目前人员转隶已完成,机构已正常运转。
2.严打电鱼、锚鱼等违法行为。一是开展专项行动。组织“枯水期专项整治”“渔政亮剑”“特护期利剑行动”“公安系统春季护渔”“平安长江”“生态三项”等专项行动,聚焦捕捞、交易、消费三个关键环节,组建常态化的暗访专班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交办。二是强化值班值守。关键水域24小时值班值守,重点水域及洞庭湖腹地驻点值守,入湖卡口专人轮岗值守。岳阳县组建160人的巡查值守队伍,设立12个临水值守点、9个岸线巡查值守点,在太平咀至麻塘湘粮湖洲滩、岳沅界小山塘至简易闸洲滩开挖隔离沟,阻止无关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进入保护区。三是强化交叉执法。各县市区与相邻县市区均签署联合执法合作协议,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基本原则,建立联合执法工作体系,组织开展跨区域执法行动,消除跨界水域执法盲区。四是强化联动协作。有效推进“行刑衔接”和司法协作,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执法合力。2024年3月至今,全市公安部门出动警力6700余人次,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700余次,司法移送非法捕捞人员126人,查办电鱼案件60件、锚鱼案件191件、其他涉禁用渔具案件164件。
3.全面开展清网行动。一是开展清江清湖清网。逐水而动,动态组织开展清江清湖行动,聚焦洲滩河漫地带,清理残留在水体里的渔网、地笼、钓鱼线、白色垃圾等有害垃圾。2024年3月至今,全市共清理违规网具4254张(顶)。特别是2025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在全市禁捕水域组织开展净滩净湖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出动清江清湖人员4536人次,清理鱼线渔网约1835千克。二是组织公开集中销毁活动。2024年11月22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收缴渔具集中销毁活动,销毁钓具1832套、网具900张(顶)、电鱼工具30套、涉渔三无船舶14艘。整改期间,各县市区也组织开展了渔具销毁活动。
4.持续整治违规垂钓。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调整政府通告并立牌公示,做到“四要”(公示立牌要醒目、垂钓范围要清晰、垂钓规则要明确、举报途径要畅通)。将规范垂钓简易程序处罚执法权委托给属地乡镇,解决属地乡镇有责无权、渔政有权缺人的执法难题。组织相关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严查各类违规垂钓行为,2024年3月至今,全市查办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违规垂钓案件417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违规垂钓案件1458件,收缴钓具9858套。
5.举一反三抓整改。一是举一反三。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加强禁捕水域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2024年3月至今,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3.6万人次,出动执法船艇1.75万艘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96艘,农业农村部门查办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870件,公安部门刑事处罚案件立案159起,检查农(贸)批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共计20060家次,立案查处非法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案件14件。二是强化宣传。采取电视、新媒体、传单等宣传方式,深入市场、餐饮场所、渔民社区开展禁捕政策宣传,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强化警示作用,组织开展渔政执法开放日活动,营造良好禁捕氛围。
6.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华容县湖东生态鱼产销专业合作社位于团洲乡团西村,法定代表人姚逍,2020年开始经营,合作社成员主要为家庭成员及其附近居民,年加工销售冰鲜鱼和冷冻鱼3万余斤。经查实,该合作社货源主要来自于广东众鑫通达水产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孙老六鱼行等5家水产商行,无收购销售洞庭湖野生鱼行为。合作社法人姚逍为提升知名度,扩大销路,提高利润,拍摄大量网络视频,且视频中频繁出现“每年制作销售百吨风干鱼”“源自洞庭湖东岸”“洞庭湖”等相关的广告宣传用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合作社作出6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整改效果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现场验收核查。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5日起,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0-8687987;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琵琶王路226号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